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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办事机构的决定

四川 发布于 2023-8-29 10:07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办事机构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8.07施行日期: 1988.08.07题注: (1988年8月7日四川省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办事机构的决定

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8.07

施行日期: 1988.08.07

题     注 : (1988年8月7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全文

为了适应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厅、法制工作室、研究室、人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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