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地区联络处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4.11.04施行日期: 1984.11.04题注: (1984年11月4日四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地区联络处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4.11.04 施行日期: 1984.11.04 题 注 : (1984年11月4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全文 为了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各地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同省人民代表的联系,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设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绵阳、南充、乐山、雅安、宜宾、内江、涪陵、万县、达县地区联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