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渔业管理规定》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7.01施行日期: 2015.0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渔业管理规定》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7.01 施行日期: 2015.07.01 题 注 : (2015年3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5年5月28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2015年7月1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全文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提请废止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决定废止《广州市渔业管理规定》、《广州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广州市举办展销会管理条例》。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