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03.29施行日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03.29 施行日期: 2007.03.29 题 注 : (200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7年3月29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9号公布) 全文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