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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

安徽 发布于 2023-8-31 02:21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8.23施行日期: 2010.08.23题注: (2010年8月21日安徽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

制定机关: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8.23

施行日期: 2010.08.23

题     注 : (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0年8月23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法规:

一、安徽省禁止赌博条例(1986年3月1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89年1月28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改)

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1994年5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三、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决定(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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