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09.27施行日期: 1997.09.27题注: (1997年8月29日抚 ...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09.27 施行日期: 1997.09.27 题 注 : (1997年8月29日抚顺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全文 抚顺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十条删去罚款的规定,修改为: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删掉第五十二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