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1.26施行日期: 2005.01.01题注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1.26 施行日期: 2005.01.01 题 注 : (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废止《河南省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办法》。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