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8.08.04施行日期: 2008.08.04题注: (2008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8.08.04 施行日期: 2008.08.04 题 注 : (2008年6月30日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8年8月4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