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更改办事机构名称的决定制定机关: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9.24施行日期: 1988.09.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更改办事机构名称的决定制定机关: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9.24 施行日期: 1988.09.24 题 注 : (1988年9月24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全文 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增设农村经济委员会、人事选举委员会;将民族委员会改为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