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3.07.25施行日期: 2003.08.01题注: (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3.07.25 施行日期: 2003.08.01 题 注 : (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公布) 全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请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2003年8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