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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东 发布于 2023-9-2 03:42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4.29施行日期: 2004.06.01题注: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4.29

施行日期: 2004.06.01

题     注 : (2004年4月8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29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全文

《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3月30日批准,现决定:

《汕头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自《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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