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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

广东 发布于 2023-9-2 03:35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制定机关: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10.26施行日期: 2007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制定机关: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10.26

施行日期: 2007.11.01

题     注 : (2007年10月26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废止1998年2月26日汕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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