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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

安徽 发布于 2023-9-2 10:19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4.04施行日期: 2002.0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4.04

施行日期: 2002.04.04

题     注 : (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文

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鉴于《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不相适应,决定废止《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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