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制定机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09.28施行日期: 1997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制定机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09.28 施行日期: 1997.09.28 题 注 : (1997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全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批复》,襄城县自1997年8月25日起整建制从平顶山市划归许昌市管辖。按照选举法有关条款规定,许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应增加代表名额41名。增加后,代表总名额为43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