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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义务兵优待和退伍安置办法》

山东 发布于 2023-9-2 13:32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义务兵优待和退伍安置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3.31施行日期: 2005.03.31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义务兵优待和退伍安置办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3.31

施行日期: 2005.03.31

题     注 : (2005年1月10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5年3月31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005年3月31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义务兵优待和退伍安置办法〉的决定》已于2005年1月10日经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3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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