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6.08施行日期: 2012.06.08题注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6.08 施行日期: 2012.06.08 题 注 : (2012年2月27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2012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批准 2012年6月8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提请废止〈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废止《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