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制定机关: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0.07.11施行日期: 1980.07.11题注: (1980年7月11日湖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
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制定机关: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0.07.11 施行日期: 1980.07.11 题 注 : (1980年7月11日湖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全文 湖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局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建议。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会议决定:我省在1980年内,对案情复杂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集团案件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础上各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