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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江苏 发布于 2023-9-3 03:00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4.16施行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办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4.16

施行日期: 2004.04.16

题     注 : (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办法》的议案,决定废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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