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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江苏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的决定

江苏 发布于 2023-9-4 19:25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江苏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2.30施行日期: 1997.12.30题注: (19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江苏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2.30

施行日期: 1997.12.30

题     注 : (1997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全文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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