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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

江苏 发布于 2023-9-4 22:45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4.28施行日期: 2002.04.28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4.28

施行日期: 2002.04.28

题     注 : (2002年4月3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4月24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2002年4月28日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公布)

全文

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南京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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