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2.30施行日期: 1997.12.30题注: (1997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2.30 施行日期: 1997.12.30 题 注 : (1997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全文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一致拥护《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认为《决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结合江苏实际,对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国家机关、基层单位和全省人民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省委《决定》,切实把依法治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认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运用邓小平理论对历史经验进行科学总结而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省级行政区域的具体实施,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全省人民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依法治省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朝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迈进。 会议认为,依法治省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民主法制健全、社会安定文明为基本目标,立足江苏实际,加强地方立法,严格执行法律,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普法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我省本世纪末全面实现小康、部分地区初步实现现代化,到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会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依法治省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切实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为人民所信赖的权力机关。要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从我省的实际出发,把立法同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把经济立法放在突出位置,抓紧制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立法;切实贯彻民主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对一些特别重大的或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应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严格立法程序,提高审议质量,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确保立法的民主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要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动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督促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办事。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把执法检查列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人大代表对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开展评议;根据需要依法采取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度,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章、决定或命令应当予以撤销。要督促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推进以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执法,在依法治省中起表率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通过视察、提议案等形式,在依法治省中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环节。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以及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业,切实保障公民权利;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行政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损害赔偿制,使行政行为逐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的现象,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审判、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和实行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要采取坚决措施,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权大于法、钱重于法、情过于法等司法腐败问题,下决心消除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 会议强调,实行依法治省,大量的、具体的、直接的工作是在基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基层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制度,深入开展依法建制、民主管理等活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大力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为把我省建成经济繁荣、科教发达、生活富裕、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的省份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