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件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抚顺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8.08 施行日期: 2004.08.08 题 注 : (2004年6月24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8月8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废止《抚顺市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抚顺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治安管理规定》和《抚顺市洗浴业管理暂行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