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管理办法制定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2.04.25 施行日期: 1992.06.01 题 注 : (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 1992年4月25日安徽省物价局文件皖价费字〔1992〕110号发布 自1992年6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纠正收费单位乱收乱支行为,完善收费管理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支年审工作和票据年审工作(以下统称年审工作)管理。 第三条年审工作由各级物价、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年审时,以物价主管部门为主联合设立年审办公室,负责年审工作具体事务。 第四条年审工作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遵循严格、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年审工作审查内容: (一)设立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的依据; (二)收费许可凭证; (三)收费执行情况; (四)收费票据使用与管理情况; (五)收费账目管理情况; (六)收费上缴和留用支出情况, (七)其它应审查的事项。 第六条年审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审工作计划,并在年审开始前一个月,将计划通知收费单位。 第七条收费单位按年审工作计划要求,填写《收费收支年审表》和《收费票据年审表》,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有关凭证、资料于每年三月底前报年审办公室。 第八条年审办公室对报送的年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询问和调查。 第九条审查终结后,年审办公室制作年审结论书并通知收费单位。审查合格的,年审办公室在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审查不合格的,应责令收费单位限期纠正,再重新办理年审手续。 第十条审查工作应自审查开始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年审工作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全面结束。 第十一条对年审中发现的乱收乱支行为,各级物价检查机构按照《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给予处罚。 对年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十二条物价部门可按收费单位收费收入3‰-5‰的标准收取年审管理费。收费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附:年审结论书、收支年审表及票据年审表表样 附表一:安徽省____________行署(市)、县(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年审表 附表一:安徽省_________行署(市)、县(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年审表填报单位(盖章): 一九年度金额单位:元┏━━━━━━━━━┯━━━━━┯━━━━━━━━━━━━┯━━━━┯━┓┃│ 单位预算 │││┃┃│ 管理形式 │││备┃┃ 收入及缴交部分├─┬─┬─┤│主管部门│┃┃│金│差│自│留用及开支部分││┃┃│额│额│收││意见│注┃┃│││自│││┃┃│││支│││┃┠─────────┼─┼─┼─┼──────────┬─┼────┼─┨┃一、收入总额││││一、留用总额│││┃┠─────────┼─┼─┼─┼──────────┼─┤│┃┃(一)上年结余 ││││(一)上年留用结余│││┃┠─────────┼─┼─┼─┼──────────┼─┤│┃┃(二)本年收入合计││││(二)本年留用合计│││┃┠─────────┼─┼─┼─┼──────────┼─┤│┃┃ 1.││││1.财政拨补 │││┃┠─────────┼─┼─┼─┼──────────┼─┤│┃┃ 2.││││2.│││┃┠─────────┼─┼─┼─┼──────────┼─┤│┃┃ 3.││││3.│││┃┠─────────┼─┼─┼─┼──────────┼─┤│┃┃ 4.││││二、本年支出合计 │││┃┠─────────┼─┼─┼─┼──────────┼─┤│┃┃ 5.││││1.办公费│││┃┠─────────┼─┼─┼─┼──────────┼─┤│┃┃ 6.││││2.业务费│││┃┠─────────┼─┼─┼─┼──────────┼─┤│┃┃ 7.││││3.工本费│││┃┠─────────┼─┼─┼─┼──────────┼─┤│┃┃ 8.││││4.编外人员__人工资│││┃┠─────────┼─┼─┼─┼──────────┼─┤│┃┃二、本年缴交合计││││5.各种津贴 │││┃┠─────────┼─┼─┼─┼──────────┼─┤│┃┃1.缴交财政││││6.设备购置费│││┃┠─────────┼─┼─┼─┼──────────┼─┤│┃┃2.上缴中央主管部门││││7.财政批准的专项支出│││┃┠─────────┼─┼─┼─┼──────────┼─┤(盖章)│┃┃3.上缴省主管部门││││8.│││┃┠─────────┼─┼─┼─┼──────────┼─┤一九年│┃┃4.上缴市主管部门││││9.│││┃┠─────────┼─┼─┼─┼──────────┼─┤月日│┃┃5. ││││10.│││┃┠─────────┼─┼─┼─┼──────────┼─┤│┃┃三、年末余额││││三、年末留用结余 │││┃┗━━━━━━━━━┷━┷━┷━┷━━━━━━━━━━┷━┷━━━━┷━┛ 收费单位负责人:会计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tbl/> 附表二:安徽省____行署(市)、县(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年审表 一九 年度 金额单位: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