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制定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0.10.24 施行日期: 1990.10.24 题 注 : (1990年10月24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皖发〔1990〕25号发布) 全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十年少生一千万人,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增长。近几年来,人口出生呈回升态势,计划外生育率居高不下,现在又处在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峰顶,形势很严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千方百计把过快的人口增长速度降下来,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我省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两种生产”一齐抓 计划生育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是一项综合性的、难度很大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象抓经济工作那样抓计划生育工作才能搞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的同志要具体抓,经常检查督促,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从一九九一年起,县同乡(镇)、乡(镇)同村要每年签订《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地、市也要同县签订责任书。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要进行考核,凡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不能评文明单位、先进集体。 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省已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地、市、县、乡、村和城市街道办事处都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处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进行分类指导,抓好后进单位的转化工作。 二、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依法管理 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制订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地方法规,要坚定地、全面地认真贯彻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凡是法规和现行政策明令禁止的要理直气壮地予以禁止,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定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党员、干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要加强人口的计划管理和法制管理。县(市)要按照“依法管理、指标控制、计划调节、持证生育、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的要求,将人口计划指标下达到乡镇和街道,落实到人。对超生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要按照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和经济的处罚。 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婚姻法》,严格结婚登记和婚姻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早婚,制止早育。 要教育群众采取各种有效的节育措施。在农村动员已有一个孩子的妇女上环,已有两个孩子的夫妇一方结扎。继续开展创无多孩生育乡、(镇)和无计划外生育村的活动。在城市继续抓紧控制人口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生育管理,力争实现无计划外生育,全面落实党的生育政策。 在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要将计划生育管理同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从调整土地、产品销售和生产技术服务、乡镇企业劳动就业、经营性证件发放等方面,强化计划生育的制约手段。 三、广泛深入地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计划生育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和切身利益,必须进行长期的、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党委宣传部门要将计划生育宣传列入重要议程,新闻舆论单位要进行经常性宣传。要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我国基本国情、基本国策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教育,启发他们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在农村,要以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力争三、四年内使育龄夫妇普遍受到一次教育。在中学生中要进行人口和青春期教育,先搞试点,逐步推开;小学高年级学生中也要进行国情和国策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 四、发展计划生育保险和社会养老福利事业 要开办独生子女、节育手术、两女户结扎养老、计划生育干部人身财产平安等系列保险。保险金来源,可从乡镇村集体收入和超生罚款以及个人筹集,县(市)财政可根据财力情况适当补助一部分。要办好敬老院,解决孤寡老人的老有所养问题。贫困地区要把计划生育同扶贫结合起来,帮助独生子女户致富。通过做好这些工作,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计划生育工作。 五、全党全社会都要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人口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党委和政府的各部门,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都要按照本部门职责,将计划生育当作份内的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督促。《省级有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市、县也可以结合实际,参照办理。各级都要为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按规定应由财政支出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各级财政要予以保证。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事业费和超生罚款的管理,专款专用,贪污挪用的要严肃查处。计划生育部门必需的工作用房省及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帮助解决。 六、建设一支有良好素质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调整、充实和加强各级计生委的领导班子。要按照《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将乡(镇)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建立起来,配齐工作人员。要加强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县服务站要充实技术人员和设备,提高服务水平。乡、村服务站、室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来,已建立的要做到“房屋、设备、人员”三落实。乡(镇)要由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干部和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常年从事计划生育工作,这是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由单纯突击向经常工作转变的、必不可少的组织保证。各级计生委要制订干部培训规划,分级负责培训计划生育干部,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各级计划生育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党和人民利益努力做好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上爱护他们,工作上支持他们,生活上关怀他们。 七、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好形式。特别是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尤为重要。已经建立的要积极开展适合自己特点的活动;没有建立的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帮助解决协会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 八、大力开展学先进创先进活动 金寨、天长等县为各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各地要认真学习,大力推广。各地、市、县都有一些计划生育搞得好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要防止大轰大嗡,防止形式主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各地、市、县委和政府可根据《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本《决定》精神,制订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