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抚顺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3.12.08 施行日期: 2003.12.08 题 注 : (2003年12月4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12月8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公布) 全文 经抚顺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4日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2001年10月25日市政府第87号令)。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