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2.06 施行日期: 1997.12.06 题 注 : (1997年12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 全文 一、《江苏省关于禁止赌博的暂行规定》 (苏政发[1982]224号) 二、《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苏政发[1983]37号) 三、《江苏省改进公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 (苏政发[1984]31号) 四、《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暂行规定》 (苏政发[1985]142号) 五、《江苏省市场商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 (苏政发[1985]168号) 六、《江苏省乡镇工业产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苏政发[1986]27号) 七、《江苏省劳动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苏政发[1986]48号) 八、《江苏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规定》 (苏政发[1986]48号) 九、《江苏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苏政发[1986]61号) 十、《江苏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 (苏政发[1986]66号) 十一、《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江苏省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苏政发[1987]7号之一、之三) 十二、《江苏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苏政发[1987]10号) 十三、《江苏省无线电管理规定》 (苏政发[1987]146号) 十四、《江苏省有线电视管理办法》 (苏政发[1988]44号) 十五、《江苏省测绘管理办法》 (苏政发[1988]63号) 十六、《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苏政发[1988]124号) 十七、《江苏省关于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服现役的处罚规定》 (苏政发[1988]160号) 十八、《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苏政发[1989]47号) 十九、《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 (1989年8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 二十、《江苏省印刷、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 (1989年12月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 二十一、《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办法》 (1990年7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 二十二、《江苏省小额消费纠纷仲裁办法》 (1990年7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 二十三、《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办法》 (1992年4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 二十四、《江苏省制止和打击非法出境活动的规定》 (1993年5月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 二十五、《江苏省公物拍卖暂行规定》 (1993年5月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3号) 二十六、《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办法》 (1994年6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7号) 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中已自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江苏省机动车辆、船舶肇事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苏革发[1979]42号) 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发[1981]100号) 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收缴凶器、枪支弹药布告的通知 (苏政发[1981]90号) 四、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江苏省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发[1985]11号) 五、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产局《关于收取水产资源增殖保护费的暂行规定》、《关于征收渔港建设基金试行办法》的通知 (苏政发[1985]45号) 六、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江苏省地方建设基金征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政发[1985]69号) 七、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局《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试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发[1985]81号) 八、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告》的通知 (苏政发[1986]40号) 九、江苏省关于贯彻《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苏政发[1986]141号) 十、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发[1987]100号) 十一、江苏省贯彻《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苏政发[1988]71号) 十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的通告 (苏政发[1990]86号) 十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路边店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通告 (苏政发[1991]116号) 十四、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散失的枪支弹药、打击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苏政发[1992]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