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东西四路地区管理办法》等两件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抚顺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1.08.05 施行日期: 2001.08.01 题 注 : (2001年8月5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公布) 全文 为适应国务院在我市进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的需要,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自8月1日起废止《东西四路地区管理办法》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抚区城管工作中实行委托执法的规定》。 二○○一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