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制定机关: 湖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1.07.16 施行日期: 2011.07.16 题 注 : (2011年2月2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7月1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201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21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20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46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54项;新增9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仍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共307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要公开审批信息,规范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审批,完善行政审批权运行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审批效能。 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2、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0项) 3、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9项) 4、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07项)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 │序号│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 │ 1 │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 │ ├──┼─────────────────────┼────────────────┤ │ 2 │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 3 │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 4 │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 │ 5 │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公安消防机构 │ │ │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 ├──┼─────────────────────┼────────────────┤ │ 6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审查 │省民政厅 │ ├──┼─────────────────────┼────────────────┤ │ 7 │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 ├──┼─────────────────────┼────────────────┤ │ 8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9 │畜禽人工授精员证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 │ │ │部门 │ ├──┼─────────────────────┼────────────────┤ │ 10 │在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生态旅│省林业厅 │ │ │游方案审批 │ │ ├──┼─────────────────────┼────────────────┤ │ 11 │设立骨髓移植医院审批 │省卫生厅 │ ├──┼─────────────────────┼────────────────┤ │ 12 │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查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 ├──┼─────────────────────┼────────────────┤ │ 13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市州、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 14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市州、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 15 │统计调查项目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 │ 16 │商品展销会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17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装许可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18 │利用新原料生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具、设备审批 │ │ ├──┼─────────────────────┼────────────────┤ │ 19 │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 │省粮食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 │ │ 20 │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 │ │影电视片、广告片等审批 │ │ ├──┼─────────────────────┼────────────────┤ │ 21 │拓印内容涉及我国疆域、外交、民族关系的古代│省文物局 │ │ │石刻审批 │ │ └──┴─────────────────────┴────────────────┘
附件2: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0项) 合并同类事项(154项合并成64项) ┌──┬─────────────┬────┬────────────┬─────────┬──┐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 合并后项目名称 │备注│ ├──┼─────────────┼────┼────────────┼─────────┼──┤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 │ │ │ │ │ │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 │ │ │ │ │ │ 1 │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 │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 │ │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省教育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 │ │ │批 │ │育促进法》 │学校审批 │ │ ├──┼─────────────┤ │ │ │ │ │ 2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 │ │ │ │ │ │者核准 │ │ │ │ │ ├──┼─────────────┼────┼────────────┼─────────┼──┤ │ │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 │ │ │ │ │ │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 │ │ │ │ │ 3 │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 │ │ │ │ │ │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 │ │ │ │ │ │ │次、类别审批 │ │ │ │ │ ├──┼─────────────┤ │ │ │ │ │ 4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权限内中外合作办学│ │ │ │主要行政负责人核准 │省教育厅│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 │机构审批 │ │ ├──┼─────────────┤ │372号) │ │ │ │ 5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者│ │ │ │ │ │ │的变更核准 │ │ │ │ │ ├──┼─────────────┤ │ │ │ │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住所、法定│ │ │ │ │ │ 6 │代表人、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 │ │ │ │ │ │人的变更核准 │ │ │ │ │ ├──┼─────────────┼────┼────────────┼─────────┼──┤ │ 7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基金会及分支机构 │ │ ├──┼─────────────┤省民政厅│《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代表机构)设立、│ │ │ 8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 │院令第400号) │变更、注销登记 │ │ │ │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 │ │ │ ├──┼─────────────┼────┼────────────┼─────────┼──┤ │ 9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 │ │全省性社会团体及分│ │ │ │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支机构(代表机构)│ │ ├──┼─────────────┤省民政厅│(国务院令第250号) │设立、变更、注销登│ │ │ 10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 │记 │ │ │ │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 │ │ │ ├──┼─────────────┼────┼────────────┼─────────┼──┤ │ 11 │律师执业审核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 │ 12 │设立律师事务所及分所审核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律师事务所(分所)│ │ │ │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 │省司法厅│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设立及律师执业核准│ │ ├──┼─────────────┤ │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 │ 13 │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 │ │ │ │ │ │ │执业核准 │ │ │ │ │ ├──┼─────────────┼────┼────────────┼─────────┼──┤ │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 │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 │ │ 14 │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 │ ├──┼─────────────┤省司法厅│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顾问及香港、澳门律│ │ │ 15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 │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 │ │ │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 │ │事务所联营核准 │ │ ├──┼─────────────┼────┼────────────┼─────────┼──┤ │ 16 │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 │ │ │ │ │ │机构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个人、法人或者其他│ │ ├──┼─────────────┤省司法厅│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 │ │ 17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 │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定业务登记 │ │ │ │业核准 │ │ │ │ │ ├──┼─────────────┼────┼────────────┼─────────┼──┤ │ 18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省管事业单位法人设│ │ │ │销登记 │省编办 │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立(备案)、变更、│ │ ├──┼─────────────┤ │定》(国务院令第411号) │注销登记 │ │ │ 19 │事业单位备案 │ │ │ │ │ ├──┼─────────────┼────┼────────────┼─────────┼──┤ │ │图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 │ │ │ │ │ 20 │以外的企业聘请外国专家资 │省级人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 │ │ │格认可 │政府外国│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责企业以外的企业和│ │ ├──┼─────────────┤专家归口│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 │ │ 21 │审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管理部门│ │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 │ │ │家资格认可 │ │ │ │ │ ├──┼─────────────┼────┼────────────┼─────────┼──┤ │ 22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 │ │ │绘成果许可 │省国土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密的测绘成果和基础│ │ ├──┼─────────────┤源厅 │46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 │测绘成果资料提供、│ │ │ 23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 │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使用审批 │ │ │ │使用审批 │ │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 │ │ │ │ │412号) │ │ │ ├──┼─────────────┼────┼────────────┼─────────┼──┤ │ 2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 │认定 │省国土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 │ ├──┼─────────────┤源厅 │务院令第394号) │工程勘查、设计、施│ │ │ 25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 │ │ │工、监理单位资质认│ │ │ │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定│ │ │定 │ │ ├──┼─────────────┼────┼────────────┼─────────┼──┤ │ 26 │采矿权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 │ │ ├──┼─────────────┤ │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 │ │ │ │ │ │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 │采矿权和采矿权转让│ │ │ │ │省国土资│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许可 │ │ │ 27 │采矿权转让许可 │源厅 │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 │ │ │ │ │ │ │号)《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 │ │ │ │ │ │条例》 │ │ │ ├──┼─────────────┼────┼────────────┼─────────┼──┤ │ 28 │探矿权许可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 │ │ ├──┼─────────────┤省国土资│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 │探矿权和探矿权转让│ │ │ │ │源厅 │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许可 │ │ │ 29 │探矿权转让许可 │ │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 │ │ │ │ │ │ │号) │ │ │ ├──┼─────────────┼────┼────────────┼─────────┼──┤ │ 30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省国│ ├──┼─────────────┤省人民政│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省直管土地使用权转│土资│ │ 31 │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许可 │府 │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城│让、改变用途、续期│源厅│ ├──┼─────────────┤ │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 │许可 │承办│ │ 32 │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 │ │例》 │ │ │ ├──┼─────────────┼────┼────────────┼─────────┼──┤ │ 33 │乙级及以下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 │ │ │ │ │资质认定 │省住房和│ │乙级及以下建设工程│ │ ├──┼─────────────┤城乡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勘察、设计单位资质│ │ │ 34 │乙级及以下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厅 │ │认定 │ │ │ │资质认定 │ │ │ │ │ ├──┼─────────────┼────┼────────────┼─────────┼──┤ │ 35 │二级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省住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级注册勘察设计工│ │ │ │资格证书核发 │城乡建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程师、注册建造师执│ │ ├──┼─────────────┤厅 │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业资格认定 │ │ │ 36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 │ │ ├──┼─────────────┼────┼────────────┼─────────┼──┤ │ 37 │占用、挖掘国道、省道或者使│ │ │ │ │ │ │国道、省道改线审批 │ │ │在国道、省道上占 │ │ ├──┼─────────────┤ │ │用、挖掘、改线和跨│ │ │ │在国道、省道跨越、穿越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越、穿越国道、省道│ │ │ 38 │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省交通运│《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修建桥梁、渡橹或者│ │ │ │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输厅 │和国公路法〉办法》 │在国道、省道上及建│ │ ├──┼─────────────┤ │ │筑控制区或者用地范│ │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 │ │ │围内架设、埋设管 │ │ │ 39 │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 │ │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 │ │电缆等设施审批 │ │ │ │ │ ├──┼─────────────┼────┼────────────┼─────────┼──┤ │ 40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省交通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省际、市际道路旅客│ │ ├──┼─────────────┤输厅 │条例》(国务院令第406 │运输经营和增加客运│ │ │ 41 │增加客运道路班线许可 │ │号) │道路班线许可 │ │ ├──┼─────────────┼────┼────────────┼─────────┼──┤ │ 42 │设置、使用无线台(站)审批│省经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设置、使用、变更、│ │ ├──┼─────────────┤信息化委│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停用、撤销无线电台│ │ │ 43 │无线电台(站)变更、停用、│员会 │委令第128号) │(站)审批 │ │ │ │撤销核准 │ │ │ │ │ ├──┼─────────────┼────┼────────────┼─────────┼──┤ │ 44 │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省水利厅│《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 │ │ 45 │大堤或主要间堤上开口许可 │ │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建设项目审批 │ │ │ │ │ │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 │ │ │ ├──┼─────────────┼────┼────────────┼─────────┼──┤ │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农│ │ │ │省农│ │ 46 │作物、水生植物天然种质资源│ │ │ │业 │ │ │审批(含草种) │ │ │ │厅、│ │ │ │省农业 │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省林│ ├──┼─────────────┤厅、省林│《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业厅│ │ │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天 │业厅 │ │审批(含草种) │按职│ │ 47 │然林木种质资源审批 │ │ │ │责范│ │ │ │ │ │ │围审│ │ │ │ │ │ │批 │ ├──┼─────────────┼────┼────────────┼─────────┼──┤ │ 48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 │ │ │省农│ │ │可证核发(含草种) │ │ │ │业 │ ├──┼─────────────┤ │ │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厅、│ │ │ │省农业 │ │木的商品种子生产、│省林│ │ │ │厅、省林│《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经营许可证核发(含│业厅│ │ 49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业厅 │ │草种) │技职│ │ │发 │ │ │ │责范│ │ │ │ │ │ │围审│ │ │ │ │ │ │批 │ ├──┼─────────────┼────┼────────────┼─────────┼──┤ │ 50 │农药广告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 ├──┼─────────────┤省农业厅│《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 │ │ │ │ │令第216号)《中华人民共 │农药、兽药广告审查│ │ │ 51 │兽药广告审核 │ │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国务│ │ │ │ │ │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