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11.17 施行日期: 2015.11.17 题 注 : (2015年11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11月1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已经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省人民政府决定,1992年4月7日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公布的《海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