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或委托海口国家高新区审批投资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决定制定机关: 海口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7.05 施行日期: 2012.07.05 题 注 : (2012年6月8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7月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实现“一站式”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改善园区投资软环境,现就市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海口国家高新区实施决定如下: 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白蚁防治合同备案及项目验收备案 为便于企业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该事项委托或下放园区,由园区管理机构对园区项目防白蚁合同进行备案及项目验收备案。 2、工业项目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审核(新建项目初始登记) 工业项目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审核(新建项目初始登记)委托园区管理机构办理。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为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闭合和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应由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将园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下放园区,由园区管理机构办理。 4、国有资金不占主导的建设项目施工自行招标备案 为加快项目建设,按规定在市有形市场进行自行招标后,委托园区管理机构监督及备案。 5、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批 园区项目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批工作应由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同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下放园区管理机构办理。 6、建筑节能评估备案 园区项目建筑节能评估备案工作应由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同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下放园区管理机构办理。 7、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 园区政府投资资金占20%以下的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委托园区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二、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 园区政府投资资金占20%以下的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下放或委托园区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三、海口市民防局 1、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 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委托园区管理机构办理。 四、海口市水务局 1、城市排水许可证审批 城市排水许可证审批事项委托园区管理机构审批。 2、城市排水设施竣工验收 城市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审批事项委托园区管理机构进行验收。 3、政府投资水务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 政府投资水务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事项委托园区管理机构审批。 以上审批事项下放园区管理机构后,园区管理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审批效率提高40%以上。同时市各职能部门应对其他审批事项进行优化,使工业项目流程简化工作落到实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