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1.15施行日期: 2020.02.15题注: 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1.15 施行日期: 2020.02.15 题 注 : 无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 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省人民政府决定将335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相关地级以上市实施,其中22项采取下放方式,313项采取委托方式。 各地和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实施事项的交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等具体内容。自交接之日起,由各地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省有关部门此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各地要主动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衔接落实,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优化办事程序和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帮助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委托事项清单 2.下放事项清单
附件1 委托事项清单 0123456789012345678901234
附件2 下放事项清单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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