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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免征搁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

2023-8-6 14:56| 发布者: 西域·骆驼| 查看: 573| 评论: 0

摘要: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免征搁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 制定机关: 海口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4.02.28施行日期: 2014.02.28题注: (2013年11月21日海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免征搁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

制定机关: 海口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4.02.28

施行日期: 2014.02.28

题     注 : (2013年11月21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2月2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要求,经对我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取消、免征、搁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1日起,取消、免征、搁置 30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表。

二、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以及市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三、各执收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决定精神,对公布、免征、搁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附件:

取消免征搁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30 项)(图片略,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