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扶持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海口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1.12.25 施行日期: 2012.01.01 题 注 : (2011年9月9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2月2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公布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政府规章《海口市扶持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2008年12月29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2010年12月1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修改)。 本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