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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邮

2023-8-6 17:07| 发布者: 小川8433651| 查看: 540| 评论: 0

摘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4.06施行日期: 2012.04.06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的决定

制定机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4.06

施行日期: 2012.04.06

题     注 : (2012年3月28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4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8年10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公布)

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2002年12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