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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等五件市政

2023-8-6 21:55| 发布者: wuyou008| 查看: 505| 评论: 0

摘要: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等五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长沙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1.01施行日期: 2004.12.01题注: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等五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制定机关: 长沙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1.01

施行日期: 2004.12.01

题     注 : (2004年10月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11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全文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第29号令)、《长沙市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暂行规定》(市政府第38号令)、《长沙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第42号令)、《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体育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市政府第71号令)、《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邮政通信管理规定〉的决定》(市政府第74号令)。

本决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